第三十七条

有效

加强对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药理研究和使用情况总结,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支持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饮片的研究、生产和使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