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搜集、整理、研究、保护加强传统疗法、传统中药炮制工艺技术及老药工经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