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创新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中医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等。加强对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的药理研究和使用情况总结。支持按照中医药传统工艺技术生产中药制剂,支持研发以经典名方、民间验方为基础的中药新药。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制定本省中医药民间验方目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