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创新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支持中医药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推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培养中医药基础、临床、产业、健康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医药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鼓励按照传统中医药理论和传统工艺技术,培养中医药人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