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完善调解员培训机制,推动调解员专业化建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