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化解主体第十一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完善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有关纠纷化解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