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