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古树名木科学保护研究,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护,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