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峨眉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从规划管控、生态修复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峨眉山景观资源,保持峨眉山雄、秀、神、奇的独有特性。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