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活动第四十八条有效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