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或者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设立机关的同意,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擅自更改场所登记名称。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