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鼓励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