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法规草案在新疆人大网、《新疆日报》及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