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公民可以到会旁听。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