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列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