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城乡绿化建设和养护。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