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规范第九条有效公民应当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