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与快递服务第十三条有效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