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与快递服务第十二条有效邮政企业向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