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负责对村邮站、社区邮政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