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园林、林业等有关部门建立贾鲁河管理的联合执法机制,对贾鲁河管理中的重大、复杂行政执法事项,实行联合执法。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