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贾鲁河综合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制度、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制度,定期对沿河县(市、区)贾鲁河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