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身整洁,不得在行驶中污染环境卫生。运载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水泥、混凝土等散装、液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外层覆盖或者其他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不得违规倾倒。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