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公园用地性质,不得占用公园用地,不得开挖公园地下空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重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确需占用公园用地、改变公园用地性质的,由建设单位按行政程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其他绿地绿化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