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公园规划应当充分利用城市山体、河湖湿地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构建城市公园体系。各类公园之间以山势、水流为脉络,用绿道相互贯通,突出自然绿色、山水景观。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