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方式,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智慧化管理系统,推行网格化管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