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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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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处置犬只尸体。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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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