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和农业机械化作业应当应用节种、节水、节肥、节药等农业机械化新技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鼓励用农业机械化手段提高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