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调查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格式文本,由省总工会统一制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