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职工意愿,就有关劳动争议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做好化解纠纷工作。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