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构建完整的巢湖梯级湿地体系,恢复水生植被,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能力。

合肥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确定环巢湖生态建设布局,开展入湖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环巢湖生态湿地,构建湖滨缓冲区。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