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巢湖流域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