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有效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