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或者违法收取费用,不得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

港口经营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港口经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并依法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