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港口工程建设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科学组织建设。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