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港口建设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当优化平面布置,集约使用土地海洋资源,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