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