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燃气经营者信用档案,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发布、评价,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燃气使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