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全覆盖。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