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协同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