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十六条有效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散落滴漏,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