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古淮河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