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在地下水宜采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