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莲花山保护范围内依法从事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垃圾处置、污水和油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莲花山保护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应当按照莲花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