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关主管部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求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