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经批准的莲花山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