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编制与建设管控第十一条有效莲花山总体规划应当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编制涉及莲花山的其他专项规划,应当与莲花山总体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