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人应当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