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