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第二十一条有效倡导和鼓励公民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